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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看电影需自备或购买3D眼镜?侵犯消费者权益被查!

2023

01/18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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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遂宁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春雷行动2023”暨春节节日市场网络监测中发现,市内部分影院在网上售票、网络选座页面上均标注了“本观看3D电影需自备3D眼镜或在影院前台购买”等字样。经调查核实,该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被立案查处。

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经营者就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施。影院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加重消费者负担,违背公平诚信,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小贴士:如遇侵犯消费者权益问题,请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可拨打经营者所在地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进行投诉或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  周代明)

编辑:张可 校对:申涵兮 审核:开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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