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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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电动三、四轮车市场监管力度,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9月中旬起大力开展电动三、四轮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严格准入,规范经营。此次整治行动重点为严格查验经销商是否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强制性3C认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书、电动车质量是否符合新国家标准、所售车型是否已申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列入车型目录等情况。在现场检查中,对无法提供符合电动车标准《检验报告》的经营者,执法人员监督其及时下架、清退或联系厂商召回,严格源头把控,切实规范三、四轮电动车市场经营行为。
严肃执法,依法查处。专项整治前期,执法人员分组分片对辖区的三、四轮电动车市场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严肃执法。一旦发现违法销售不合格电动车、超标电动车等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从严查处;对商标侵权、虚假宣传、擅自改装、以不合格车辆冒充合格车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严厉依法查处。
严加指导,维护权益。在执法检查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将所售电动车列入公告目录情况上墙公示,并指导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关于电动三轮、四轮车的消费警示》,同时在销售中必须与消费者签订《电动三轮、四轮车销售告知书》,告知消费者需要购买车辆保险,到交警大队办理登记上户和考取驾驶证后方可上路行驶,明确经营者与消费者责任,切实促进行业自律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悉,此次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为期半年,自2020年9月10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止,分为宣传教育、排查摸底,集中整治、严厉执法,巩固成效、建章立制三个阶段。截止目前,仪陇县市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排查摸底辖区内电动三、四轮车经营户100余户,指导其张贴《关于电动三轮、四轮车的消费警示》100余张,派发《电动三轮、四轮车销售告知书》200余份。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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