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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5日 星期三

泸州市统计局 “三举措”推进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精神文件和做法工作

2022

04/20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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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统计监督意见》),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部署,泸州市统计局迅速行动、精心组织、明确要求、强化落实,不断推进清理纠正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细化分工。接省局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做法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监督意见》的重要举措,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分别向36个市级各相关部门和7个区县统计局发出清理纠正的通知,就认真开展清理纠正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

二是全面清理,坚决纠正。针对《监督意见》明确的“三个不得”要求,市统计局积极主动与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县统计局有效衔接、协同开展清理纠正工作,通过查阅单位电子收文、政务平台、存档档案等多种方式,共清理了2018年以来各级政府发到各部门的所有文件共计76854份;各级政府发到全市各级统计系统的所有文件共21967份,全市各级统计系统制发到各级部门、乡镇的文件3578份。坚决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坚决纠正违背统计法精神、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有关做法。

三是强化督导,巩固成效。严格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县落实好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的工作,按要求按质量按时间报送相关的表格,并进行专项监督指导,确保清理工作依法合规有序取得实效。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当做一项长效机制,把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来,常态化开展清理纠正工作,巩固拓展清理纠正的工作成果。(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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