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028-86966315
Q Q: 2677741813

2024年04月24日 星期三

四川省消委:家具定制“消费者签字确认”≠商家免责

2022

08/04

15:19

四川省消委

79824阅读

近期
成都市消费者邓女士(化名)
向四川省消委投诉称
自己定制的一组衣柜因为尺寸生产错误
安装时高度过高
柜体与墙壁间隙太大
柜门款式与效果图也完全不一样
但商家以“消费者签字确认图纸”为由
只愿意赔偿1000元
重做则需再次付款
经调解
商家同意按照实际尺寸
重新下单并加急完成安装

“消费者签字确认不是商家规避责任的借口”四川省消委顾问律师时莉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经过消费者签字确认的图纸或效果图属于定制合同的一部分,商家有责任与义务严格按照图纸或效果图进行设计和制作,不得擅自更改,否则商家应当向消费者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也就是说,如果商家提供的产品因为设计缺陷、测量失误等,导致最终安装效果不符合国家、行业产品质量标准的,即使消费者在设计图纸上签字,商家也要承担责任。

时莉律师表示,商家是家具定制的承揽方,应当具备专业性,这是一般消费者不具备的,商家应当以自身的专业知识指导消费者并给出合理建议和必要提示,并对定制产品负责。因此,即使消费者签字确认了相关图纸、尺寸数据等,也不能成为商家免责的借口。

为了确保发生纠纷有效维权,四川省消委顾问律师谢文强律师同时提醒消费者,注意保管好商家主体信息、相关品牌授权或经营权等凭证、商家的宣传资料、书面合同、效果图(作为合同附件并加盖公章)以及付款凭证等。

编辑:张可 校对:申涵兮 审核:詹耘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 版权所COPYRIGHT 2011 WWW.XFZLW.COM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蜀ICP备10014373号 川公网安备 站长统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22 技术支持:创企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