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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快来给“天府名品”管理办法提意见

2022

11/30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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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品质四川”建设,树立品质高端、市场公认的自主质量品牌标杆,根据《关于打造“天府名品”质量品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质量品牌工作实际,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编制了《“天府名品”品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意见稿》明确,“天府名品”标准体系由“天府名品”通用规范等相关省级地方标准,以及通过先进性评价的系列产品或服务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等组成;“天府名品”认证工作依据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2860《“天府名品”认证通用规范》规定的认证原则、认证流程、评价方法等要求开展;由国内外知名认证检测机构基于合格评定规则和准则要求组建自愿性合作组织“天府名品”国际认证联盟,负责开展“天府名品”认证工作。

“天府名品”认证证书包括这些内容↓

(一)获得认证企业、团体等组织的名称、地址;

(二)获得认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产地,需要时对产品功能、特征的描述(产品认证适用),获得认证的服务所覆盖的业务范围(服务认证适用);

(三)认证依据的标准、技术要求;

(四)认证证书编号;

(五)发证机构、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附合哪些条件可获得“天府名品”品牌授权?

产品或服务所属企业、团体等组织近3年未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申报产品或服务近3年未因质量、消费等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执行并达到《“天府名品”认证通用规范》要求,企业、团体等组织应用了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质量管理方法,建立了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天府名品”品牌授权。

(一)获得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的;

(二)获得省级以上政府专利奖的;

(三)获得全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及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的;

(四)已通过“天府名品”认证的同系列产品或服务申请授权的。

省市场监管学会对存在监督抽查不合格、因质量问题受到处罚、不符合“天府名品”标准和专用标识使用要求、不履行缺陷产品召回责任、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等情形的,撤销其品牌授权,并向社会公开。

此外,《意见稿》鼓励支持相关行业部门、高等院校、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学协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天府名品”理论研究、标准研制、品牌培育、宣传推广、人员培训等工作。

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2月29日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地址:成都市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邮编:610061)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

电子邮箱:scscjgzlfzc@163.com

编辑:张可 校对:申涵兮 审核:詹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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