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028-86966315
Q Q: 2677741813

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雁江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电(机)动车三、四轮车专项整治

2022

06/29

10:20

本站

5791阅读

为切实加强全区流通领域电(机)动三、四轮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整治力度,进一步遏制交通事故,全面净化电(机)动车销售源头,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50天的流通领域电(机)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领导重视,强化推进落实。制定了《加强流通领域电(机)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中约谈主城区电(机)动三、四轮车40余户经营户。集中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四个严禁”:严禁销售、搭售车棚;严禁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严禁改(拼)装电动车;严禁超范围经营。做到“四个一定”:一定要明白约谈的根本目的、一定要有合法经营理念、一定要遵纪守法经营、一定要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雁江区市场监管局组集中约谈流通领域电(机)动三、四轮车经营户

摸底排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城区及乡镇各监管所统一组织力量,开展排查摸底、现场读法、当面约谈、签定承诺书工作,逐一上门核对经营户基本信息,包括资质、证照和库存情况,进一步完善《经营者信息台帐》,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检查经营户是否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机动车和未纳入3C认证的电动车;销售电动车是否附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是否虚假宣传、超经营范围销售、改拼装电动车;车型、生产厂家是否纳入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等。坚决防止不合格、不合法电(机)动三、四车辆进入流通领域,全力预防和遏制农村地区电(机)动三、四轮车违法引起道路交通事故。

雁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正在现场核查、登记电动车资质信息

集中整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执法人员集中力量查处生产、销售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目录《公告》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生产、销售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生产、销售改(拼)装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等违法行为,切实落实“源头管控 ”工作重点。

强化宣传,做好消费引导工作。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向经营者及消费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经营户在店内张贴《承诺书》,对消费者进行安全提示。同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涉及电动车销售的投诉举报;建立微信工作群加强对经营户的联系或信息分享,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不购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切实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共检查发现主城区电动车经营户49家,乡镇电动车经营户52家,签订承诺书200余份,共排查1300余辆电动车、涉及50余个品牌。

下一步,雁江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电动车生产、销售单位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打击一批、曝光一批违法销售电动车经营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秩序。(刘先玲)

编辑:崔鹏泓 校对:申涵兮 审核:詹耘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 版权所COPYRIGHT 2011 WWW.XFZLW.COM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蜀ICP备10014373号 川公网安备 站长统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22 技术支持:创企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