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3/20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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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春雷行动2023”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某超市销售的商品标示的“原价”字样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千禾黄豆酱油1.8L标示原价15元/瓶,特价10.9元/瓶;信心洗衣液(5KG)原价50元/瓶,特价23.9/瓶。经核查超市销售系统,上述酱油和洗衣液从未以15元/瓶和50元/瓶的所谓“原价”销售。
纳溪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明码标价与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56号),“原价”是指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进行价格比较前七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应该不高于本次价格比较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该超市经营者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已现场固定证据,依法立案查处。
下一步,纳溪区市场监管局还将继续加大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整治,规范超市促销价格行为,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纳溪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孙家钰 校对:张可 审核:申涵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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