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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 10:52
事情经过情况说明 2023年6月6日 四川亿信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张景阳自称农行信贷部经理通过电话添加了我微信询问是否需要贷款,之后也多次询问是否需要贷款,我未回复。 2024年9月9日张景阳再次微信联系我称农行本地客户经理可以协助我在攀枝花本地办理贷款,正规银行贷款,无手续费,属于银行合作他们只是收取银行返点。期间收集了我基本情况,告知我可以争取大额贷款后向我推送了同事雷经理微信电话。与雷经理简单沟通后,再三确认可以办理大额贷款无高额手续费后,约定10月14日在攀枝花办理。 2024年10月12日张景阳再次联系我声称雷经理要求提前见面,我正好假期便与其约定10月13日上午见面办理,10月13日我按雷经理约定地点来到仁和区花城酒店旁某茶楼与其面谈,雷经理告知我及其同行人李港伟他们其实是与各大银行有合作,且银行正规返点,只需要收取我千分之八 100万就是8000的履约金作为不还款或逾期还款质保即可,之后便拿出一个委托协议,我签订时只写了千分之8的履约金,但在我签订后,雷经理私自在8千分之八后面补了“/月”两个字,并未告知我。要离开之前,雷经理说还需要我按手印,因为签字前已经看过协议,内容无异议,并不知晓雷经理在千分之八后面添加了“/月”就直接按了手印,按好手印后雷经理收走了协议,走之前对方说只有一份,我同行李港伟要求拍照,对方同意,拍照后协议由雷经理保管,双方约定第二天由雷经理约好银行产品经理后前去办理。 10月14日上午,上午10点我如约再次来到攀枝花,经雷经理介绍前往中国银行找到他指定的产品经理何存鑫,何经理在中国银行中心广场网点办理了贷款,并约定下午两点又去工商银行竹湖园分行办理第二笔贷款。 10月14日下午雷经理告知了我已经约好了工商银行产品经理王经理,下午两点我到达了工商银行竹湖园分行办理了第二笔贷款。10月14日,办理贷款后,我查看了委托协议照片,发现千分之八后面是“/月”电话联系雷经理要求修改委托协议,雷经理说这个协议是千分之八第一个月,不是每个月,如果不放心之后要完善可以重新签订,我同意,便没有坚持修改合同继续办理。 10月14我在微信上再次跟雷经理确认是不是只给千分之八,得到明确回复后,在雷经理的联系下先后又去了农行米易县支行以及中国建设银行仁和的网点都没有审批成功。 10月21日上午雷经理说因为贷款是用途是装修需要通过他所在公司将资金做一个银行流水才能不被银行抽贷,便约定10月22日上午在仁和区交通银行网点协助我合法规避抽贷风险,期间我再次询问确认是否无手续费,是否只给60万的千分之八,雷经理确认无误后,我于10月21日下午前往攀枝花入住仁和攀枝花花城酒店。10月21日下午六点十七我微信问雷经理可不可以先不提,需要时再提现,雷经理说一定要提出来,提出来马上还都可以,只是帮助我处理资金用途,取出来马上还进去就了,可以了六点三十左右我再次微信联系雷经理询问履约金不是每个月千分之八,雷经理回答不是。 10月22日上午 ,我在确认不需要电脑操作后跟雷经理约定花城酒店大堂进行贷款提现处理,10月13-10月22日期间雷经理多次电话微信告知我不能自己提现必须他们处理,避免银行抽贷,故我在两笔共计60万贷款下来后一直没有进行任何操作,雷经理并再三强调我自行提款出问题会影响其他贷款。 10月22日上午9点雷经理在花城酒店大堂告知我需要走一个装修的合同方便明确资金用途,以免被银行抽贷,并要求我签了一个证明协议,证明协议内容为贷30万转到他公司指定账户,该流程为贷款办理必要流程,24小时内一定可以转回,取得我信任后用我手机提款,期间我负责输入密码,期间雷经理再三告知当天就会转回,第一笔工行贷款30万10点四十左右转出,转到四川亿信嘉商务信息咨询公司提供的个人收款账户周平名下,第二笔中国银行因为我手机银行额度不够而作罢,要求我下午去柜台转账后离开。 10月22日雷经理离开后我多次电话联系对方要求尽快转回30万,对方各种理由推脱,最后以财务搞不赢为由协商今天转回10万,10月23日早上转回剩下的20万,期间多次电话沟通,我与雷经理所在的四川亿信嘉商务信息咨询公司的张经理,以及财务主管等人通话过程中一直要求对方转还剩下的二十万,对方一直承诺10月23日早上转还,并未告知要扣除了17万8的履约金返还的是剩下部分,我误以为是20万全部转还,故同意了第二天一早20万转还的方案。10月23日早上9点四十多跟雷经理联系后才得知只转2万7千元,不是20万,多次协商对方都不愿退还且态度强硬,并声称我如果要退还履约金就要付20%即12万的服务费。再次联系雷经理也不予退还20万后, 10月23日上午11点30左右前往仁和派出所报案,报案后一名警官接待 ,该警官以不构成诈骗罪为由拒绝立案。10月23日下午4点半开始多次尝试与四川亿信嘉商务信息咨询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均不愿告知该公司法人总经理等负责人电话姓名,通过支付宝转账信息查询后发现该公司与我联系员工支付宝并未实名,对方提供的副总经理刘波电话号码绑定支付宝名称叫袁九林并不是该公司工作人员声称的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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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值班律师
车云霞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今日值班记者
高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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