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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4日 星期三

  • 成都凡石软装设计公司未签订合同但订金及相关款项不予退还!

    2022年07月11日 10:35

    本人于4月3日到凡石软装设计公司了解相关装修设计事宜,由销售徐维蔚接待,通过初步沟通,本人提出需要先观看设计师做过的设计方案,了解风格后再确定是否选定其公司装修设计。随即徐维蔚展现一系列由刘佳老师设计的作品,本人看后较为满意,徐维蔚并提出,他们公司正在搞活动,当天为最后一天,活动内容为交付9999元订金,即可膨胀为2万元,该款项可用来抵扣设计费及相关软装采购,并承诺该款项为订金,后期不满意可全额退款。本人房屋160平,当时徐说的是设计费为100元/平方,即设计费为1.6万元,可通过膨胀款项抵扣(实则设计费为8000元),余款4000元可用于后续软装家具等采购抵扣。本人当日即交付9999元订金,并要求由刘佳老师出设计方案。 4月5日徐维蔚及设计师刘佳、马老师一同前往本人新房子量房,4月16日初次和设计师沟通装修设计风格,4月22日对方称出第一版方案已做好,并与本人约于30日下午约见,第一版方案整体设计十分不满意,对方怕流失客户,承诺3-5日内出新方案,于是约于5月8日看第二版方案。第二版整体还算满意,一些细节方面还需要调整。当即对方给出整体软装报价24万元,销售徐维蔚称,公司领导层施压,设计师压力大,希望本人先交付部分款项,好让他们安心,同时还声明后续若有软装不满意,可以自行外购,不强制在他们家采购。于是本人便交付7万元相关款项,并要求他们继续修改方案细节。 至此之后,方案修改时间无限拉长,第三版方案于5月17日修改完成,仍未修改满意,第四版方案于5月27日修改完成,仍未修改满意,第五版方案于6月10日修改完成,仍未修改满意,第六版于6月11日完成,依旧未修改满意。由于本人是看中刘佳老师的设计才交了订金,可后续均由马老师来沟通协调、方案修改。因两位设计师风格不同,致使方案不断的修改仍未达到本人满意的效果,在第六版还未达到满意效果的情况下本人联系销售徐维蔚,要求让刘佳老师设计。 在此期间本人也多次于对方强调已定好日子于6月15日开工,硬装需要根据方案来确定报价,所以希望他们尽快确定方案,同时希望能参观对方软装产品,方便确定哪些产品需要在他们家选购,不在对方那选购的产品好在618活动期间自行选购,再还未交订金之前对方就宣称自家在南富森有多大面积的展厅,可后续多次要求参观展厅,要么以销售没时间,要么以流程不对,均未参观成功。因较多软装产品不光是涉及到款式的美观,更多的还得从坐感、质感、舒适度等方面考量,因此在无法参观到对方软装实物之后,本人自行选购了一些软装产品。 最终,方案于14日基本确定,15日下午约见徐维蔚参观他们家软装展厅。当日,本人驱车四十分钟抵达南富森,徐维蔚走马观花带本人看了三四家他们所谓的展厅,并未看到任何一样与设计方案有关的产品,加上本人自行逛过家具市场后发现对方给的物品报价与市场报价整体偏高太多,因此决定大部分产品自行选购。同时,15日开工后发现设计方案于实际现场实施有所偏差,本人当时便于刘佳沟通,要求修改方案,刘佳当时答应三日内修改好。 18日本人采购茶几时将图片发给刘佳后询问是否好看,刘佳便问是否所有家具都要自行采购,本人给出肯定答复之后,刘佳便不愿意再修改方案,要求本人到其公司签订合同后再修改方案。销售也态度大转变,要求在其公司选购15万以上的产品才可以享受订金膨胀,设计费打折,否则设计费将以200/平方的价格即3.2万元的价格收取,至此沟通无果。 由于设计方案一改再改始终未达到本人满意的效果,并且对方拒绝修改,同时也未与对方签订任何相关合同,本人现要求对方返还全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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