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消费维权工作站
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投诉站
2025年01月10日 13:36
我于2024年12/29日,12/31日,2025年1月2日先后在京东平台帮我朋友网购了2款手柄,我自己购买了1款,共计3款,买到以后发现有2款的价格比别的平台贵,我朋友让我退了去别的平台购买,我试用了其中一款发现手柄处比较吸汗,我于2025年1月6日晚发起售后7天无理由退款,3款手柄且都在商品的7天无理由范围,提交退货过程中无提示不能退货,但在发起了退货审核以后,京东售后来电告知我是批量购买订单,不予给我退款,且强制挂电话,京东无视消费者保护法,我在合理时间内发起退款需求,被京东直接拒绝,请问京东已经大到可以无视消费者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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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值班律师
车云霞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今日值班记者
高杨曦
遭遇消费纠纷后,你可以通过消费质量报系新闻热线、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渠道向本报投诉,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根据属地原则,把你的投诉、咨询传至四川省消委会和全川21个市(州)消委会,并通过消费质量报系所辖的报纸、网站、手机报、微博、微信予以全方位关注、报道。 你可以拨打消费质量报系新闻热线:028—86966162,热线值班记者将详细记录你的投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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