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消费维权工作站
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投诉站
2025年11月07日 04:52
#我要爆料#本人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去成都成华区做外卖兼职,于是来到当地面试直接让我们签合同 也没说租赁费要899元/一期我们签完才告诉我们,签完合同就才说一个月必须跑满400单要不然899元自付,于是我说你们刚刚签合同前也不说这些我现在不干了,他们要求现在不干就得支付899元,没办法只能干,然后说好的包住又说需要交钱600元,心里想没办法不干就亏899了 然后我们这边学校临时有事就做不了一个月只做了一周,但是那边要求不满一个月就得交电瓶车租赁费899和住宿费600元 于是我们硬着头皮向家里要钱,因为我是学生身上没钱了。希望媒体能帮帮我,求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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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线
今日值班律师
车云霞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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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值班记者
罗安舒
遭遇消费纠纷后,你可以通过消费质量报系新闻热线、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渠道向本报投诉,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根据属地原则,把你的投诉、咨询传至四川省消委会和全川21个市(州)消委会,并通过消费质量报系所辖的报纸、网站、手机报、微博、微信予以全方位关注、报道。 你可以拨打消费质量报系新闻热线:028—86966162,热线值班记者将详细记录你的投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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