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消费维权工作站
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投诉站
2025年04月13日 12:09
2024年6月11日,通过微博了解到配音兼职活动加上微信取得联系,之后欺骗诱导我签下与四川霖诚飞耀科技有限公司的不合理合同,以及先学后付分期付款5760的协议,并交付100定金,本人一周内说明取消课程,他们却恶意拖欠不予置理,是我本人请求多次才有人开始回复,已经错过了最佳解决问题的时机,我想解除合同却被要求继续支付高额的违约金,本人还是学生,根本给不了。老师不负责,课程质量也很有问题,看不懂一点技术含量,合同之内存在格式条款和霸王条款,且签合同之前,进过本人多次求证,他们依然保证说保底能赚到600~1000,并且给我发了他们的学校证书,证明他们的资质和实力,但是这确欺骗了我 他们根本就没有教育审批的教育许可活动,欺骗了消费者,这类的先学后付是违法的,他们并没有办学资质,而且他们给我发的地址和他们的注册地址完全不符,他们公司已经营异常了,且与我一样,与这个公司的相关纠纷,也是虚假宣传和收费问题。 该公司以兼职诱导培训,属于诱导消费; 该公司虚构兼职,报名缴费后未能提供有效的课程和兼职属于欺诈,或构成诈骗; 没有培训资质却开展培训业务,属于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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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值班律师
车云霞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今日值班记者
高杨曦
遭遇消费纠纷后,你可以通过消费质量报系新闻热线、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渠道向本报投诉,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根据属地原则,把你的投诉、咨询传至四川省消委会和全川21个市(州)消委会,并通过消费质量报系所辖的报纸、网站、手机报、微博、微信予以全方位关注、报道。 你可以拨打消费质量报系新闻热线:028—86966162,热线值班记者将详细记录你的投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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